很久没有写时事评论了,因为写了,很快便夭折了。便也变懒了。自己日子都过不通透,何必惹人厌呢。可惜的是,江山易改,秉性难移。因为最近三个笑话般的新闻,着实让我忍不住,想要说几句。 当 75 万的路由器、躲避却担责的年轻人、未保持 “安全距离” 的赔偿判决以新闻的形式接连出现,这些现实中的 “黑色幽默”,让人笑出的不是欢乐,而是苦涩的泪水。它们像三棱镜,折射出公共资源监管失范、司法公信力遭遇挑战等社会治理的深层病灶,每一道裂痕都在无声中蚕食着公众对规则与法治的信任。 重庆高校 75 万采购 299 元路由器事件,将公共采购领域的乱象赤裸裸地展现在公众面前。招投标本应是保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获取优质资源的重要制度,却在某些人手中沦为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的遮羞布。如此离谱的价格差,暴露出采购流程监管形同虚设,从项目申报、审核到中标,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。涉事高校即便终止采购,也难以抹去事件对公共资源公信力的伤害。长此以往,不仅纳税人的钱被肆意浪费,更会助长fubai之风,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 辽宁鞍山小伙躲避冲撞老人被判赔的判决,以及青岛行人因未保持 “安全距离” 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,则将司法审判的争议推上风口浪尖。法律的初衷是维护公平正义,保护公民合法权益,然而在这两起案件中,司法裁判的逻辑却令人费解。鞍山案件中,小伙面对老人的主动冲撞本能躲避,既无主动攻击行为,警方也已查明其无责,法院却以 “应预见可能受伤” 为由判决担责,这不仅违背常理,更让守法公民寒心,传递出 “好人没好报” 的错误信号。青岛案件中,要求行人在正常行走时时刻保持所谓 “安全距离”,且将意外碰撞的部分责任归咎于无过错方,模糊了法律责任界定的清晰边界,让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谨性产生质疑。 这些荒诞事件的频发,根源在于部分领域规则执行的扭曲与失守。公共资源采购缺乏透明化和强有力的监督制衡,司法审判个别时候未能坚守法理与情理的平衡,导致公众对规则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动摇。规则一旦失去公信力,社会秩序的基石就会松动,每个人都会成为潜在的受害者。 要修补这些裂痕,需要多管齐下。在公共资源管理方面,应建立更严格的事前审核、事中监督、事后追责机制,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采购流程全透明化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;在司法领域,法官需不断提升专业素养,强化责任意识,确保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检验,同时完善司法公开与监督机制,让公众能够参与和监督司法过程,重塑司法公信力。 这些令人苦笑的 “笑话”,不应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,而应成为推动社会治理进步的警钟。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,让规则回归严谨,让法治彰显公正,才能避免更多荒诞事件的发生,重建公众对社会规则与法治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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